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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订)
发布时间:2012-04-16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回答老师的提问。回答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注意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爱护公物。

三、实验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试剂耗品,注意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停止实验,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 向指导 老师报告。

四、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应先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行操作。

五、实验中不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如损坏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等,应查清原因,及时上报,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实验完毕,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工具,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包括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数据、图表等)。如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予以重做,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金陵科技学院园艺学院

                                           二零一零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