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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园林学院2024年系主任(副主任)选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8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系主任(副主任)选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学校《二级学院(部)党组织研究决定干部任用的程序和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精神,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学院系一级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讲政治有格局、懂教育有情怀、善治理有担当、守规矩有底线”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为实现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推进特色鲜明的新农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三、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统筹处理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邢红飞 宰学明

员:甘黎明、苗淑杏(兼秘书)、纪易凡

四、选聘岗位(职数)

园林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园艺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含中美园艺项目负责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聘任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组织纪律性强。

3.熟悉本岗位工作,具有胜任聘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以及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系主任需现担任系主任或现担任系副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一年以上。

六、聘任程序

1.制定《园艺园林学院2024年系主任(副主任)选聘工作方案》,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通过后公布。

2.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发布选聘通知并公布岗位。

3.开展会议推荐,范围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应聘人员填报《自荐表》。

5.开展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学院党政负责人,科级干部(含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系和系一级教研室、实验中心负责人。

6.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选聘条件,将自荐、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召开党委会议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7.开展民主测评。考察对象面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公开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8.开展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和政治体检,对发现问题影响任用的,疑点没有排除的、问题没有查清的,该同志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9.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

10.进行任前公示。听取意见,向学院党委会议汇报。

11.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12.学院行政发文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1.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的纪律和《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2.参与此次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与纪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干部选聘工作。对于在干部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查处,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关处理。

八、相关事宜

1.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